“非法集资”的监管策略

《财经》杂志 彭冰 | 文  

2016年04月12日 11:22  

本文4869字,约7分钟

把监管职责交给一个专业性的机构来负责,责、权会比较匹配,专业的监管者负有专业的职责,也能达到问责的效果,它也更有动力来把这件事做好

最近,非法集资再次成为政府关注的重点。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从1993年中国第一起非法集资案件“长城机电案”起,大概每隔四五年,中国政府就会掀起一轮对“非法集资”的整治运动,但随着整治的开展,“非法集资”的数量却越来越多。

为什么?在中国,目前正规的金融机构满足不了民营企业需要的融资服务,结果发生民间融资市场的野蛮生长。但缺乏明确规则的自发产生的民间融资市场秩序混乱,政府只能在其风险积聚到一定程度后重点打击,从而演化为民间集资活动的“治乱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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