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落地 公益组织观望

《财经》杂志 本刊记者 相惠莲 | 文  

2016年10月18日 10:53  

本文3555字,约5分钟

《慈善法》被寄予可以激活中国慈善事业的厚望,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当前并未完全出台,公益组织对新规定中的公募权、慈善信托等问题还有顾虑

卢希兴奋地用手机向朋友们展示9月中旬办下来的民办非企业证明。他原本为一家国外基金会工作,由于今年初国内对境外NGO的政策发生调整,他决定先成立一家本土机构来延续此前的一些工作。谈笑间,一位朋友打断他的喜悦,“你的证明上怎么没有慈善组织的标识?”

依据2016年9月生效的慈善法,此法公布前的非营利性组织可向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对于一家民办非企业来说,若没有“慈善组织”的身份,意味着未来难以开展公开募捐、获得税收优惠等。

卢希悬着的心在咨询后放下了一半:当地的认定工作还没有开始,尚未颁发慈善组织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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