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换届,高莉、常德鹏履新

《财经》记者 秦嘉敏 陆玲/文 王东/编辑  

2017年07月07日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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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记者  秦嘉敏  陆玲/文  王东/编辑

7月7日,证监会迎来一位新的新闻发言人——高莉。《财经》记者获悉,近期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完成换届,公司债券监管部调研员高莉、私募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常德鹏履新。

两位新闻发言人当中,高莉出生于1973年,陕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曾在国家开发银行、证监会上市监管部任职。任职期间,高莉在公开活动中关于上市公司治理、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等问题的讲话见诸媒体报道。

常德鹏生于1979年,陕西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学博士,曾供职于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期货监管部等部门。2016年,常德鹏作为中组部、团中央第16批赴川博士服务团成员,担任苍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据《财经》记者了解,此次换届工作从去年11月即开始着手,经历数轮筛选,可谓优中选优。两位新的发言人均取得博士学位,其中高莉还是证监会首位女性新闻发言人。

值得注意的是,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指导意见》。此举将进一步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功能,切实支持创新创业企业直接融资,优化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机制,丰富公司债券发行处结构。

2016年,证监会牵头成立了创新创业债券试点工作小组,此后首批“双创”公司债成功发行。高莉曾在多个公开场合进行介绍和推进相关工作。

证监会于2005年4月制订了《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其中规定,“经授权,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员可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或中国证监会负责人、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名义对外发布新闻。” 不过此后一段时间证监会并未设立专职新闻发言人,媒体报道多采用“新闻发言人表示”的表述方式。

从2013年3月开始,证监会在原有不定期新闻发布的基础上,建立了每周五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固定新闻发布制度。当年11月,证监会又正式宣布了两名专职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邓舸。两位新闻发言人以轮值的工作方式主持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重要政策与监管信息,并回答记者提问。

证监会在《2013年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提到,通过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资本市场热点问题以及虚假不实信息予以快速回应和澄清,“进一步增强了我会监管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时效性与针对性。”

2014年3月,证监会根据新闻工作实践,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制订了《中国证监会新闻工作办法》,对新闻发言人制度予以明确。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办公室归口管理新闻工作,设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职位。新闻发言人可列席主席办公会等工作会议,查阅相关文件,了解相关信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是: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新闻,回答记者提问;接受记者采访或参加新闻类访谈节目;代表中国证监会出席公开的新闻活动;根据授权,组织和审核新闻发布内容;其他授权开展的工作。

2014年-2016年,证监会全年分别举办新闻发布会46场、46场、47场,主动发布新闻730余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新闻发布会成为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机构、研究人员了解掌握资本市场政策信息的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