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概股跨境监管合作其难其慎

《财经》杂志 文/庞溟  

2020年06月01日 07:09  

本文4903字,约7分钟

通过大力推动中国内地资本市场改革,修改《证券法》,推进CDR、科创板、创业板改革,并与通过上市新规和指数优化的中国香港市场紧密合作,已经为进一步拥抱中概股及其代表的新经济成分做好了准备

美国参议院通过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一些条文内容直接针对中国。图/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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