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四名正厅级官员罕见同日落马,2人在任2人已退休|反腐记

文|《财经》实习生 徐辰烨 编辑|鲁伟  

2020年10月28日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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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落马的四名正厅级官员中,有两人仍在任上,另两人已退休两年多,分别涉及煤炭领域或政法系统

内蒙古自治区持续的反腐风暴引人关注。10月27日傍晚,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宣布四名正厅级官员落马。

 这四人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原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俊峰;呼伦贝尔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才;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苏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兼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徐呼和。

《财经》注意到,上述四名正厅级官员有两人是在任上被查,有两人是退休两年多后落马,四人虽属不同系统,但因涉及煤炭领域或政法系统而备受外界关注——当地此前已有不少官员在内蒙古“倒查20年煤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中被查。

两名在任正厅级干部被查

10月12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动员会召开。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内蒙古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巡视开展半个月后,前述四名正厅级干部被查。其中,王俊峰、李才在任内被查,而苏和、徐呼和已在2018年退休。

王俊峰毕业于山西矿业学院,1988年参加工作后长期在煤炭领域任职。1989年起,王俊峰先后担任阿拉善盟煤炭管理局干事、包头市郊区煤炭局安全技术股股长、包头市乡街(煤炭)局煤炭安全生产科科长等职务。

2001年,王俊峰进入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先后担任包头办事处安全监察一科科长、包头监察分局副局长、鄂尔多斯监察分局局长等职务。

2010年,王俊峰担任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并于一年后转正。2013年,王俊峰担任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煤炭工业局局长。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落马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郝茂荣曾是王俊峰的同僚,他们之间有两年的共事经历。郝茂荣在2011年至2016年间同样担任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

2015年,王俊峰升任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跻身正厅级。任职期间,王俊峰还当选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18年,王俊峰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担任党组副书记、厅长。2020年3月,王俊峰转正,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直至此次落马。

不同于王俊峰,另一个落马的现任官员李才长期在地方政府任职。

1982年,李才参加工作,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中心校教师干起,一路升迁。先后担任阿荣旗教育局科员、阿荣旗旗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阿荣旗三岔河镇镇长等职务,并于1998年成为阿荣旗政府副旗长。

2003年,李才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担任旗委副书记、代旗长。2007年,李才升任陈巴尔虎旗旗委书记,成为当地“一把手”,主政一方。

2011年,李才改任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并随即成为该市市长。2014年,李才离开满洲里,赴呼伦贝尔市任职。

呼伦贝尔是内蒙古产煤大市,煤炭储量丰富,已探明储量306.7亿吨。全国最大的露天煤矿——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就在此地。

2014年,李才担任呼伦贝尔市委常委、副市长。2017年,李才升任呼伦贝尔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成为正局级干部,这也是其仕途的最后一站。

有官员任内发生“纸面服刑”案

此次落马的另两个厅级干部苏和与徐呼和已分别在2018年5月、2018年6月退休。

1982年,苏和从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工作,担任办公室秘书、副科长。1984年,苏和升任包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此后职务不断变动,先后担任包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包头市政府秘书长等职务。

1993年,苏和进入包头市常委班子,担任包头市委常委,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1994年,苏和改任包头市委常委、昆都仑区委书记。1998年,苏和离开任职16年的包头,调任锡林郭勒盟盟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盟长。

2003年3月,苏和担任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政府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四个月后,其职务再次变动,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自治区政府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

2005年,苏和转正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跻身正厅级。此后十年,其一直担任此职。2015年,苏和改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2018年退休。

徐呼和长期在内蒙古政法系统任职。

1978年,徐呼和从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担任三处刑侦科干事。1983年,其升任公安厅治安处副处长。

1984年,徐呼和调任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副市长,但于一年后再次调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任政治部副主任。1992年,徐呼和升任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997年,徐呼和任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此后八年,他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兼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等职。

2014年,徐呼和担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016年,其职务再次变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2018年6月,徐呼和退休。

在此之前,内蒙古监狱系统曝出的王韵虹等人“纸面服刑”案,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王韵虹 “纸面服刑”案发生时,徐呼和兼任内蒙古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是该部门的“一把手”。

2005年,王韵虹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8年,王韵虹被减为无期徒刑,随后又被减刑为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至2026年。2011年,王韵虹因患有急性心肌梗塞被批准保外就医6个月。然而,6个月期满后,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又为其办理6次保外就医手续和1次暂予监外执行,导致其在狱外“纸面服刑”长达7年的时间。

此事曝光后,内蒙古纪委监委进行了调查处理,内蒙古监狱管理局原政委姜和平等徐呼和的老下级也因此被处罚。根据内蒙古纪委监委消息,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医院等26个单位的65名公职人员因此事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

“倒查20年”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前述落马的四人分别来自不同的系统。李才长期任职地方政府,王俊峰主持安监系统工作,苏和长期任职国资系统,而徐呼和则在司法系统任职。虽然四人分属不同系统,但从时间上看,四人落马的两个重要背景是内蒙古“倒查20年煤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的开展。

其中,李才任职的呼伦贝尔是内蒙古的产煤大市,王俊峰长期负责与煤炭相关的工作,苏和任职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重要管理对象之一就是涉及煤炭产业的企业。

2月28日,针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等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此后,内蒙古煤炭领域迎来了一场规模空前的反腐风暴,着力整治2000年以来涉煤领域腐败的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表示,要对2000年以来全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方位透视会诊,全流程排查所有煤矿规划立项、投资审核、资源配置、环评审核和矿业权审批报批、股权变更、矿产交易等各个环节,全要素理清煤矿企业和涉煤配煤项目法人状况、办理时间、批办手续、政策依据等,做到一矿一档、一矿一清,确保问题清仓见底。

石泰峰还指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已经成为污染政治生态的最大‘毒瘤’和源头,必须坚决割除掉、彻底清除净”,并强调,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是“党中央交给内蒙古的重大政治任务”。

《财经》注意到,当地开展涉煤腐败调查以来,已有不少与煤炭领域相关的人士落马: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政协副主席张志军;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薛昇旗;巴彦淖尔市副市长郭刚;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任总经理莫若平与郝胜发;鄂尔多斯市原煤炭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成信;蒙古怡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文光;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等均在此次整治工作中被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博士生导师刘金程告诉《财经》,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带动整个社会对能源的需求快速提升,煤炭及相关产品价格一度持续攀升。在辉煌时代,煤炭行业汇聚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也吸引了政商各界逐利者的目光。

在他看来,腐败的两个要素是权力与利益。政商勾结类型的腐败,其本质在于分别掌握经济资源与公共权力资源逐利者合谋垄断部分市场并划分租金收益。在煤炭被称为“黑金”的时代,权力和利益高度集中在相关产业链条,为腐败滋生提供了充分的条件。而想要铲除黑金链条,“亦非一日之功”。

本次被查的徐呼和,其政法系统的任职经历备受关注。

7月8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在京召开,宣布启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成立“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担任办公室主任。陈一新在会议上表示,教育整顿试点是一项紧迫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必须大胆探索实践,敢于动真碰硬,要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一次“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

自上述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有多位政法系统高官落马。2020年8月18日,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被查;10月24日,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主动投案。上述二人成为工作开展以来落马的两个省部级高官。

此外,也有多位省管干部被查,江苏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严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贾小刚、山西省高院原常务副院长梁权、最高检检务督察局原局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肖卓等均在此次行动期间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