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对货拉拉一女生跳车事件进行回应

2021年02月25日 13:50  

本文4330字,约6分钟

2月25日,交通运输部对近期货拉拉一女生跳车事件进行回应。交通运输部表示,无论是传统道路货运物流企业,还是依托互联网、信息化技术成长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抑或是涉足到物流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都应当牢牢坚守安全发展的底线,始终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决不能打着创新的旗子,打着互联网的牌子走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发展路子,必须处置好安全与发展、守正与创新的关系,依法依规,规范经营,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举措,持续提升安全管控能力和服务质量。

【此前报道】

货拉拉取得家属谅解,致歉并公布七项整改措施,司机被刑拘,律师解读

文丨《财经》新媒体 刘芬  

编辑丨蒋诗舟

“湖南长沙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一事有了最新进展。

2月23日,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消息,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月24日上午,货拉拉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用户跳车事件的致歉和整改公告,表示对事件的发生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于2月23日下午取得家属的谅解,并将与家属一起妥善处置善后事宜。

此外,货拉拉表示将在跟车订单场景中上线强制全程录音功能。

律师解读司机、货拉拉法律责任

悲剧已经发生,根据现有信息,该事件中涉事司机、货拉拉平台的法律责任该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上海誓维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朱敬在接受《财经》新媒体采访时称,“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法律规定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司机在口供里承认有不当行为致使女子跳车,否则我认为本案很难构成该罪。货拉拉只有在司机没有资质或资质不全的情况下,会承担民事的补充赔偿责任。”

就涉事司机是否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等问题,《财经》新媒体向货拉拉方面求证,对方未作回复。

北京砥德律师事务所民商事部负责人张翔也对《财经》新媒体表示,女子跳车与司机行为有关时,司机需要根据自身的过错承担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货拉拉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性质的法律责任,则关乎货拉拉与司机的法律关系。

张翔分析,用户与司机建立运输合同关系,货拉拉作为货物运输信息平台,乃至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在审核司机和车辆时,若存在未审查司机营运资质,或放任不具有营运资质的司机和车辆为其平台注册司机的行为,则货拉拉公司有违民法典规定的诚信居间和居间方报告义务,应当对用户造成的损害,承担与平台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责任。至于过错程度和比例,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分析。

货拉拉致歉并公布七项整改措施

2月24日,货拉拉方面在公告中坦言,对事件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已取得家属的谅解,并将与家属一起妥善处置善后事宜。

货拉拉反思自身三大问题:1.安全预警缺失,2月8日平台才从警方得知此事,对此异常事件未能第一时间觉察;2.产品安全功能不完善,在跟车订单的行程录音等问题上存在关键缺失;3.跟进速度慢,对本在悲痛中的家属造成了进一步的困扰。

货拉拉表示,由创始人兼CEO周胜馥带队成立安全整改小组,倒查订单流程,立即推进整改工作。

整改动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举措:

1.升级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对于重大安全事件,由CEO直接牵头成立处理小组专项处理;在业务落地城市建立与当地警方的特殊警情专属沟通通道,安全工作组7x24小时待命,快速响应警方取证需求,3月7日将完成警情专属沟通渠道建立,责任人为安全负责人陈宇。

2.在跟车订单场景中上线强制全程录音功能,确保遇到意外时能够及时掌握车内情况,并便于警方取证。此更新版本将于3月14日上线,责任人为技术负责人张浩/产品负责人刘俊玮。

3.强化已有的安全功能,包括行程分享、 紧急联系人 、跟车人安全提示、 一键报警、号码保护等功能,3月14日将上线优化版本,责任人为技术负责人张浩/产品负责人刘俊玮。

4.扩大安全车载设备部署,试运行车内车外货厢全程监控,对司机驾驶行为进行安全提醒,并视运行情况扩大覆盖范围。3月10日试运行,责任人为大区负责人谭稳宝/风控负责人朱怀宇。

5.针对逾期未完成订单上线预警系统,发出预警后由安全部门及时核查和跟进处理,以消除安全隐患。此更新版本将于3月21日上线,责任人为技术负责人张浩/产品负责人刘俊玮/安全负责人陈宇。

6.在跟车订单场景中加入位置保护功能,对路径偏航,长时间停留等异常状况,第一时间进行识别和预警,此更新版本将于3月28日上线,责任人为技术负责人张浩/产品负责人刘俊玮。 

7.严格司机准入制度,加强警企合作,扩充数据源,确保数据准确及时作为准入参考。3月29日全部完成,责任人为安全负责人陈宇/风控负责人朱怀宇。

货拉拉方面表示,以上安全整改措施,货拉拉已第一时间同步死者家属,并已开始全力推进落地。

货拉拉的安全隐患

事发当时,车内究竟发生了什么,真相有待揭开,但货拉拉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货拉拉在订单页面宣传“全方位安全保障”,其中包括“平台小哥均通过培训上岗”“全程监管服务过程,专属客服一对一服务”。然而实际情况是,培训两小时即可上岗,车内并未要求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客服对《财经》新媒体称,遇到纠纷需司机和用户自行录音录像保留证据。

货拉拉司机版App显示,司机若想加入货拉拉,流程较为简单,车辆货厢长度5米以下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货厢长度5米以上除上述三证,还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货拉拉客服对《财经》新媒体称,虽要求五证齐全,但司机可先提交已有材料,如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不全,而平台综合评定通过审核,司机在6个月之内将两证补齐即可。

此外,客服表示,具体操作上,司机可通过货拉拉司机版线上提交资料,如符合条件会在24小时之内审核通过,此后两个工作日内会有工作人员联系司机进行培训,培训时长仅为2小时,内容包括接单流程、服务注意事项以及App如何使用。以枣庄分公司为例,培训通过即可上岗运营,同时需要提缴纳1000元保证金和300元激活费。

客服还称,能否在持有三证的情况下通过审核要看具体情况。至于6个月内未持另外两证运营是否违规,其称需具体联系当地交通局了解情况。

《财经》新媒体从枣庄市滕州交通局工作人员处获悉,“4.5吨以下的车辆不用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5吨以上的车辆未持证运营会被罚。” 此外,一名从事货运物流的老板透露,“如果许可证在申请中,还没有批下来,车辆是不可以上路运营的。”

《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也明确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货拉拉平台还出现过审核不严,面包车客车货用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据《江西交通周刊》援引一位货拉拉平台注册司的话称,他每月缴纳一定会员费后,每日可以接5个货运单,他的车辆属于客运车辆,无法办理运输证件,虽然缺证,但在资质审核时,还是通过了。上述报道中,这位司机的情况并非个例。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以及实施条例第54条第2款规定: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财经》新媒体查阅货拉拉App及货拉拉司机版App相关条款发现,货拉拉对相关不合规情况的说明显示,平台将相关的责任都交由签约司机承担。

例如:

如在阁下提供货物运输服务过程中,车辆不符合货物运输资质或不适合货物运输的,阁下必须立即停止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取消货物运输交易,并通知货拉拉。

阁下应自行承担因道路限行、交通管理规定、资质不合法(包括但不限于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运输违禁品而引起的行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因被有关主管部门扣押参与车辆及/或承运货物及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被扣押参与车辆及/或承运货物而给运输服务需求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货拉拉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货拉拉及货拉拉软件仅提供有关服务,并不参与具体的货物运输服务交易,阁下使用有关服务时,因货物运输服务交易以及阁下与第三方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应由阁下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因未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或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任何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

那么,货拉拉在运营货物运输信息平台,乃至交易平台时,应该尽到什么法律责任?

朱敬在接受《财经》新媒体采访时称,货拉拉作为一个信息中介服务平台,必须对签约的司机进行必要的资质审核,以确保用户叫到的是合法合格的车辆和司机,并且这种审核义务不能通过其它协议来排除或免责。如果因无证驾驶或车辆未经年检存在安全问题,而导致人伤或物损,货拉拉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朱敬建议,应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来倒逼平台提升监管能力,即信息服务平台的车辆发生物损或人伤,应当由平台和司机来证明其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另外,需要强制平台为用户购买物损险和人身险,以保证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及时赔付。

2020年11月,交通运输部起草了《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四十四条要求,网络平台货运经营者应当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网络平台货运经营者应当接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货运经营者、车辆和驾驶人员。网络平台货运经营者应当对实际承运人资质、实际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进行核验。网络平台货运经营者和实际承运人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货运经营者、车辆、驾驶员以及车货总质量线上与线下一致。第四十五条规定,网络平台货运经营者应当实时采集实际承运车辆、驾驶员运输轨迹信息,记录含有时间和地理位置信息的行驶轨迹数据。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靖怡认为,《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很多条款对网络平台货运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提出要求,安全生产运营属于法定责任,无论其它协议中如何做约定。

公开资料显示,货拉拉成立于2013年,从最初的“同城货运平台”,发展为涉及同城/跨城货运、企业版物流服务、搬家、零担、汽车租售及车后市场服务的互联网物流商城。截至2020年9月,货拉拉业务范围已覆盖352座中国大陆城市,平台月活司机48万,月活用户达720万。有媒体报道,2021年1月21日,货拉拉刚完成15亿美元F轮融资,估值高达百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