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者有望免受“牢狱之苦”

《财经》杂志 文/《财经》记者 王丽娜 编辑/鲁伟  

2021年03月22日 14:21  

本文4996字,约7分钟

过去20年,中国审前羁押率降幅明显。最高检察院将积极推行“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刑事诉讼新格局

审前羁押率偏高是中国司法实践中的痼疾,但过去20年,其降幅足够明显。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工作报告时称,审前羁押率从2000年占96.8%降至2020年的53%。

审前羁押是在有罪判决生效之前剥夺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张军在阐述2021年工作安排时,提出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推动非羁押强制措施多用、用好。此前,最高检察院曾表示,将积极推行“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刑事诉讼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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