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被列入全国人大的B类立法规划,历时三年多,公司法(修订草案)(下称“草案”)在2021年末公布了征求意见稿。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所作的说明,“在现行公司法13章218条的基础上,实质新增和修改70条左右”。这意味着,此次改动了三分之一的条文,实际构成了一次中等规模的修订。而上一次类似规模的修订,还是在16年前。
那么,这次修订取得了什么成果?
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合北大法宝,对草案的文本、与公司法修改有关的期刊论文,以及主流媒体平台中的公司法修订建议和讨论等信息,进行了检索和数据分析,得到的整体印象是:在中国公司治理体系亟须改革的当下,草案并未对诸多现实问题作出回应,难见惊喜,徒留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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