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浙江省分行被罚880万元;富友支付第四次递表港交所;银盛支付、开联通支付领千万级罚单|金融科技周报

来源 | 《财经》新媒体 整理  | 王柏匀 编辑| 蒋诗舟  

2026年01月23日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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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1月22日

行业要闻

农银浙江省分行被罚880万元;浦发银行杭州分行被罚475万元

1月16日至1月22日,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31张涉及银行的罚单。

其中,有6张罚单达百万级:河北冀州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合规、会计科目使用不当、利润分配不审慎”被衡水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40万元。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因“信贷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检查不到位”被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处以270万元罚款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泉州市分行因“信贷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处以280万元罚款。

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对公贷款管理不审慎等”被浙江金融监管局罚款880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等”被浙江金融监管局罚款475万元。

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因“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4.违反流通管理规定;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7.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央行江苏省分行警告,并处罚款141.3万元。

另外,乌鲁木齐银行哈密分行与农业发展银行哈密市分行均因“信贷业务不合规”分别被哈密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与45万元。

银盛支付、开联通支付、瑞祥支付、易付宝支付被罚

1月16日至1月22日期间,银盛支付、开联通支付、瑞祥支付、易付宝支付相继收到监管罚单。

其中,银盛支付、开联通支付收到的是千万级罚单。银盛支付因“1.违反商户管理规定;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3.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央行深圳市分行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没合计约1584.17万元。开联通支付因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未严格落实风险监测要求;违规开展T+0交易结算等7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央行北京市分行没收违法所得25,557,243.63元,并处罚款12,877,657.14元,罚没合计3843.49万元。

另外,瑞祥支付因“1.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2.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被央行江苏省分行警告、通报批评,并处20万元罚款。苏宁易付宝支付因“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央行江苏省分行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395690.68元,并处18万元罚款。

公司聚焦

富友支付第四次递表港交所

1月18日,港交所披露,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中信证券、申万宏源香港为其联席保荐人。这是其第四次递表港交所,此前3次分别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11月8日‌、‌2025年5月8日。‌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5年10月31日,富友支付平台累计为620万名客户提供服务,客户覆盖零售、餐饮、休闲娱乐、金融等不同行业。平台处理的交易数量由截至2024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的118亿笔增加至截至2025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的136亿笔。

于往绩记录期间,富友支付的经营开支占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由2022年的22.1%降至截至2025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的18.9%。

平安融易(江苏)融资担保被罚50万元

1月22日,平安融易(江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央行江苏省分行罚款50万元。

监管动态

央行: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推进跨境支付互联互通

1月21日,央行官方公众号显示,央行于1月15日召开的2026年支付结算工作会议要求,2026年支付结算工作要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推进跨境支付互联互通,推动跨境支付体系多元化、多层次发展。严格实施支付机构穿透式监管和支付业务功能监管,充分发挥行政、自律互补作用,塑造合规致远的行业健康生态。

1月LPR报价出炉:1年期LPR为3.0%

2026年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显示:1年期LPR为3.0%,5年期以上LPR为3.5%,二者均与上期持平,至此LPR已连续8个月维持不变。

三部门: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

1月2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发布的《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此次优化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取消关于消费领域的限制;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制定属地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扩大政策覆盖面。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