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市新政:公积金最高可贷324万

来源 | 《财经》杂志 作者 | 《财经》记者 陈洪杰 编辑 | 张颖馨  

2026年02月25日 18:13  

本文1636字,约2分钟

新政体现了对各类住房需求的进一步支持,尤其包括职住平衡、宜居安居、刚需改善等需求维度,将促进各类购房需求的进一步释放

政策持续支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2026年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通知》称,将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上海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24万元。

在优化贷款套数认定上,《通知》显示,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上海市缴存人家庭,在上海市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上海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适用范围从购买首套住房拓展至购买第二套住房。即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上海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上述《通知》还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一是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对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内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一年及以上。

二是符合条件非沪籍居民可在外环内增购一套住房。对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三年及以上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外环内增购一套住房。

三是符合条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证》群体可在上海市购买住房。对持《上海市居住证》满五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上海市限购一套住房,无需提供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

若按照上述规定,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一套住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三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两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证》满五年及以上的,在上海全市范围内限购一套住房。

该《通知》还对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进行了完善。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即对购房人于未成年时(或于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在上海市新购或置换住房后,该住房仍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还提醒,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信息申报、认定,从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并退还所属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缴纳的税款。

在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看来,上述政策既涉及非沪籍和沪籍家庭,也包括从事城市基础服务的相关人员、多孩家庭等,具有惠及面广、精准施策的特点。综合来看,其体现了对各类住房需求的进一步支持,尤其包括职住平衡、宜居安居、刚需改善等需求维度。对于即将到来的“小阳春”关键时间点,叠加上海既有的各类宽松政策,将促进各类购房需求的进一步释放。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6年1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降幅总体收窄、同比下降:一线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与上月相同,其中上海持平,北京、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0.3%、0.6%和0.4%;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5%,降幅比上月收窄0.4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0.2%、0.4%、0.7%和0.6%。

同比来看,国家统计局称,2026年1月,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2.1%,降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其中上海上涨4.2%,北京、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2.4%、5.3%和4.9%;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7.6%,降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8.7%、6.8%、8.3%和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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