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美国宣布以“产能过剩”为由,对包括中国在内的16个经济体发起301调查后,美东时间3月1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又宣布以“未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为由对包括中国在内的60个经济体发起301调查。这60个经济体分布在亚太、非洲、中东、欧洲、美洲等地区,还包括欧盟、新加坡、阿联酋。3月16日,中国商务部作出回应。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回应表示,这是美方继3月11日发起“产能过剩”301调查后,连续发起的又一项301调查。美方此前捏造事实,以“强迫劳动”为由对华实施了一系列贸易限制措施,中方已多次表达严正立场。中国一贯反对强迫劳动,是国际劳工组织创始成员国之一,已批准28项国际劳工公约,建立了完善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坚决防范和打击强迫劳动行为。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美国迄今仍没有批准加入《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拒绝国际规则约束,但却长期操弄“强迫劳动”议题。此次美方对中国及有关经济体发起301调查,企图以此构建贸易壁垒,极具单边性、武断性和歧视性,是典型的保护主义行径。世界贸易组织专家组早已裁决美对华301关税措施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美方再次滥用301调查程序,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规则之上,是错上加错,严重破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严重扰乱国际经贸秩序。
实际上,这轮301调查有更深的政策背景,市场机构普遍认为,是特朗普政府关税政策受挫后的“替代工具”。此前,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美国总统特朗普依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对几乎所有美国贸易伙伴加征关税的行为超越了其权限。2月20日,特朗普宣布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所有贸易伙伴加征10%进口关税。目前,美国政府正在尝试通过301调查重新获得加征关税的法律基础。市场机构分析,301调查可能将针对电动汽车、锂电池、电子设备、船舶、汽车及零部件、医疗器械等领域。
美东时间3月11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启动贸易调查,以“制造业结构性产能过剩”为理由,对16个经济体展开调查,涉及经济体包括:中国大陆、欧盟、新加坡、瑞士、挪威、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柬埔寨、泰国、韩国、越南、中国台湾、孟加拉国、墨西哥、日本和印度。市场机构分析,该调查旨在打击区域转口贸易与“僵尸”经济,例如对越南和墨西哥的301调查,旨在确定其作为组装中心和转口贸易中心的角色。此次调查还涉及日本和德国的“僵尸企业”。该301调查将评估相关经济体的政策是否“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并可能为后续加征关税或其他贸易措施提供依据。
USTR给出的核心理由是,一些经济体在钢铁、汽车、电子、电池等行业存在持续的过剩生产能力,导致大量产品出口,从而冲击美国本土产业和就业。产能过剩301调查还指向部分经济体在制造业领域对美形成长期贸易顺差,被认为是“产能过剩+政策支持”的结果。此外,美国认为一些经济体的产业政策(补贴、融资支持、政府指导产能扩张等)导致结构性过剩。美东时间3月11日,美国贸易代表杰米森·格里尔表示,“由于外国经济体制造业存在结构性产能过剩和生产过剩,特朗普政府的再工业化努力仍然面临着严峻挑战。”
目前,一些受到波及的经济体对美国“产能过剩”301调查表达了关注。欧盟委员会发言人很快回应称,欧盟应被视为解决全球产能过剩问题的伙伴,而不是问题的来源。日本政府则通过经济产业省渠道表示,正在评估美国调查内容,将与美国政府保持沟通,希望避免贸易摩擦升级。而印度工商部长皮尤什·戈亚尔近日表示,尽管印度仍愿意进行对话,但由于印度政府正在评估301调查的法律和经济影响,正式签署新的贸易协定可能仍将暂停。
3月13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回应,世贸组织专家组早已裁决,根据301调查采取的关税措施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关于美方所谓“产能过剩论”,中方已经多次阐明立场。世界经济早已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生产和消费都是全球性的,需要在全球视野下进行供需匹配和调节。如果各国生产只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就不会有跨境贸易。美方不能狭隘地将超过国内需求的生产能力定义为“产能过剩”,贴上所谓“过剩”的标签。美方更无权通过301调查,对贸易伙伴是否存在“产能过剩”进行单方面认定,并采取单边限制措施。
在3月16日的最新回应中,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中美双方正在法国巴黎举行新一轮经贸磋商,中方已向美方提出交涉。我们敦促美方立刻纠正错误做法,与中方相向而行,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原则,通过对话和磋商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将密切关注美方调查进展,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权利,坚决捍卫自身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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