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能源规划出炉,非化石电量占比目标50%

来源 | 《财经》杂志 文|《财经》研究员 马铭泽 尹路 编辑 | 黄凯茜  

2026年06月27日 11:18  

本文3827字,约5分钟

国家能源局预计,“十五五”期间能源重点项目和新业态投资总规模将超过20万亿元

未来五年,中国目标在能源转型领域达成新的里程碑。

6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下称“‘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目标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

这意味着,非化石能源尤其是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不只是电力系统里的增量补充,已成为发电结构中的主力。“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装机跨越式增长,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占比由2020年的9.7%升至2025年的约22%;在风电和光伏的基础上,计入水电和核电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口径,则从34%增至42%,距离2030年目标还有8个百分点;煤电发电量占比则从61%降至2025年的51%。

为了支撑这一目标,“十五五”规划继续扩大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在“十四五”期间的高基数之上,未来五年的合计增幅目标仍接近50%;而在支撑电力系统的调节性资源方面,此前基数较低的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等装机目标呈倍数增长。

“十五五”能源重点项目和新业态投资的总规模预计将超过20万亿元。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在6月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投资主要涵盖能源安全、绿色低碳转型和新质生产力三类:

第一类是能源安全保障的“基本盘”项目,包括油气、煤炭、支撑性电源和煤制油气等,五年投资规模预计较“十四五”期间增长10%以上。

第二类是绿色低碳转型项目涵盖新能源电源和电网基础设施。其中,新能源投资占全部电源投资的比重将提高至接近60%;电网侧将重点建设跨省区输电通道、省间互济工程、主干电网、配电网和智能微电网,五年电网投资较“十四五”增长30%以上。

第三类是拉动投资增长、推动能源转型的新业态,包括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多用户绿电直连、新型储能、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和算电协同等,五年投资规模预计超过2万亿元。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十四五”期间,在“双碳”政策的带动之下,中国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分别翻了2.3倍、4.8倍,也由此助推了发电量结构跨越式转变。进入“十五五”,新能源装机仍将保持增长,但增速和年均增量预计将明显回落。

市场化改革和消纳利用瓶颈是两大因素。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业内称“136号文”),提出有序推动新能源项目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项目收益率的不确定性上升,投资决策趋于审慎,新增装机增量随之大幅下降。

以“136号文”划定的存量与增量项目分界点——2025年5月31日——为界,对比前后各12个月的数据,光伏和风电新增装机量分别下降55%和9%。2026年以来,装机同比降幅进一步扩大,1月-5月光伏发电新增装机5959万千瓦,同比下降70%;风电新增装机2505万千瓦,同比下降46%。

此外,新能源发电利用率的下降也在压缩项目的回报。高比例的新能源电力接入后,电力系统消纳能力尚未完全跟上装机扩张速度。2026年1月-3月,全国光伏和风电的利用率均降至92%以下,已连续三年下降,逼近90%的最低利用率红线,部分地区的光伏发电利用率甚至不足85%。

因此,当前新能源政策的重点转向拓展消纳场景和压实消纳责任。“十五五”规划提出,拓展绿电直连的应用场景,提出推动算力中心等新兴产业、有绿电消费比重要求的重点用能行业、有绿电溯源需求的出口企业建设绿电直连项目。鼓励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拓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场景。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制氢、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等模式,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达到200万吨,并推动氢氨醇在发电、交通运输、化工冶金、规模储能等领域应用。

202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将此前新能源向单一用户供电的模式拓展至多个不同法人用户,允许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和增量配电网等组织多用户直连,并优先支持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产业。6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以新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作为地方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考核要求,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也被纳入考核类目中。

电网是新型电力体系中的关键枢纽,也是能解决新能源消纳瓶颈的基础设施。“十五五”规划提出,推动清洁能源基地外送输电通道建设,提升通道输送能力、利用效率和清洁电量占比;推动配电网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到2030年力争具备承载9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

储能则是新型能源系统中新兴的支撑角色。“十五五”规划首次将“源储调节能力增长40%以上”列为主要指标。“源”指电源侧的可调节资源,以煤电为主体,辅以气电、可调水电与光热发电;“储”指抽水蓄能与新型储能两类储能资源。

根据“十五五”规划,为达到40%增量,“源”侧煤电的装机需要合理控制,其调节能力的增量主要来自深度调峰,以及提升煤电快速爬坡和灵活性改造比例。“储”侧是调节能力增量的主力。截至2025年底,全国抽水蓄能装机6594万千瓦、新型储能1.36亿千瓦;规划要求2030年分别达到1.6亿千瓦、3亿千瓦。两项五年净增约2.6亿千瓦、增速超过一倍。

在用电负荷侧,其作为弹性调节资源的量化目标也首次在五年规划中提出,充分挖掘用户侧调节潜力:充分利用电动汽车储能资源,开展车、桩、站、网融合互动探索,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目标到2030年,车网互动聚合可调充电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左右;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任育之在前述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五五”时期,中国将从三个方面发力完善新型电力市场建设:一是畅通消纳新能源的市场渠道,通过电力市场调节资源配置,例如推动省内现货市场交易、推动跨省跨区的中长期电力交易;二是推动交易周期向“更长和更短”两个方向发展,以适配新型电网和匹配新能源的发电特性,鼓励发电和用电双方签订多年期电力交易合同的同时,发展现货、辅助服务等短期市场;三是提升统一电力市场的治理水平,加强多部门的协同监管,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壁垒,整治行政干预市场、价格串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发展多元电力体系

随着新能源装机占比持续提高,电力安全的内涵正在转向高比例新能源条件下的系统安全。未来电力系统不能再依赖单一电源承担稳定供应,而需要在多种能源之间形成明确的功能分工和协同机制。

相比风电、光伏,水电出力更稳定,也具备一定调节能力,是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系统中的重要支撑,“十五五”规划提出,以水、风、光一体化为重点推进水电开发建设,如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和茨哈峡、龙盘、岗托等重大水电工程。目标到203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4.1亿千瓦左右,比“十四五”末期增加7.9%。

核电也是明确的稳定低碳电源增量,目标到2030年,在运核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左右,比“十四五”末增加超过70%。此外,“十五五”规划将核电小堆和四代堆列入技术装备攻关方向,可控核聚变列入重点发展的未来能源技术之中。

煤电的角色则从主体电源转向保底和调节功能,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并实施新一代煤电改造升级,提升深度调峰、快速爬坡等高效调节能力,采用低碳燃料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技术实现清洁降碳。

光热发电可以通过熔盐储热等方式,把白天收集的太阳能转化为可延后释放的电力,因此适合承担调峰作用。“十五五”规划提出在内蒙古、甘肃、新疆、青海、西藏等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建设一批光热发电工程,到2030年,光热发电累计装机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目前,中国光热发电仍处在较小规模的示范阶段,现有装机为182万千瓦。

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算力基础设施正在成为新的高载能负荷,对电力供应的稳定性、低碳属性和可追溯性提出更高要求。未来数据中心的布局,将越来越多地受到绿电供给能力的影响。“十五五”规划明确,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能源行动,统筹能源资源配置与算力设施建设,推动算电协同一体化发展,加强大型新能源基地与国家算力枢纽协同布局。

与新能源相关的关键矿产议题也首次纳入能源领域的五年规划中。“十五五”规划在保障能源安全的相关章节中提出,加强新能源产业链上游关键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构建规模适度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推进退役风电机组、光伏组件、锂电池等废旧资源循环利用。

216.73.21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