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6月将离岸再保险列为首批优先发展的业务场景后,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再获境外投资新通道。
10月28日下午,上海市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在2026上海国际再保险会议开幕式上联合发布《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实施办法》,被业内称为“外来外用”的政策由此进入实操阶段。
其中,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平安产险、中再产险作为四家首批试点机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三家合作银行以及再保交易中心共同启动首批试点工作。
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是由境内保险机构承接离岸风险、收取境外保险机构保费的再保险业务,此类业务是中国再保险市场参与全球再保险市场风险分散的重要形式。
据了解,此次政策方案允许保险公司及再保险机构依托再保交易中心平台,将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用于境外投资,设置专项投资额度规模10亿美元,不占用现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
此次试点主体面向境内保险机构,试点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通过再保交易中心完成场内交易形成的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净收入,可以按照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规定开展境外投资。试点还打通境内保险机构资金全球化配置通道,推动上海完成从“风险全球保”到“资产全球配”的闭环,将激活境内保险机构做大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的动能。
中国再保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朱晓云表示,“外来外用”试点政策拓宽了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的全球资产配置渠道,将极大提升境内机构参与全球市场的积极性与竞争力。中国再保险市场稳步迈向规则对接、标准互认的制度型开放新阶段,为集聚全球优质资源创造了良好环境。
同时,朱晓云称,中国再保将依托临港新片区政策优势,积极落地跨境再保险业务,用好用足资金“外来外用”试点政策,推动境内外双向业务流转。
全球保险业评级机构贝氏评级亚太区CEO(首席执行官)罗伯特·柯蒂斯(Robert Curtis)对媒体分析称,“外来外用”政策要解决的,是中国再保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个结构性矛盾:风险可以“保进来”,但对应资金难以高效“配出去”,即国内险企可以写入国际外币再保保费,但外币的再保保费由于中国现行的外币管制和QDII额度约束,无法灵活投资于对应的境外外币资产。跨境再保险分入所归集的资金,如果无法灵活出境运用,境内保险机构承接国际风险的意愿和能力就会受到抑制,国际保费量难以持续做大,不利于中资保险机构的海外营收扩张。
从需求端来看,据瑞士再保险公司测算,到2030年,“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风险保障需求将达到近2000亿元人民币。
业内认为,在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的背景下,境内保险机构可以通过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为护航企业“走出去”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险解决方案。支持开展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可有效拓宽境内保险机构全球资产配置渠道,丰富保险机构投资期限管理、成本收益匹配、汇率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策略选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离岸保险是离岸金融的重要一环,上述政策的出台早有风声。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将离岸再保险列为首批优先发展的六大业务场景之一,提出有序发展离岸再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再保险专营机构将归集的国际分入资金依法依规办理再保险保费境外投资及赔款收付结算等,开展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
8月,上海市委金融办副主任陶昌盛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加快推动再保险跨境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落地,研究探索新型风险转移工具。
216.73.216.2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