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县市财权

2014年07月31日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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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做实县市一级的财政权力,中央、省级和县市级财政做成5∶2∶3 的结构,中央占50%,保障宏观调控的能力,30%左右应在县市,保障公共服务的职能

在中央和地方间的财税关系上,分税制并不是在事权明确的情况下进行财政安排,而是根据上年度各地方发展的水平快慢好坏来确定。

现在各地情形不一样,穷的地方发展慢了可能会更加穷。经过几十年变化,事权和财权不匹配的情况一定是存在的。现在提出来加大中央政府的支出责任,有人认为事权就是支出的责任,我不太接受。事权和支出责任有关系,但并不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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